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
梁振英会见中新社负责人******会见现场。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摄
中新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刘羡 李越)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8日下午在北京会见了中新社社长陈陆军一行。
梁振英感谢中新社对香港发展的大力支持和报道。他说,二十大报告指出,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解读二十大精神和推动香港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上,新闻媒体的作用至关重要。希望中新社对香港讲好内地故事,对内地讲好香港故事,对外讲好中国故事。
陈陆军表示,中新社愿意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传播、促进内地和香港民心相通、对外讲好香港故事等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
中新社副总编辑兼中国新闻网总裁俞岚、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港澳台部主任魏群等参加会见。(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