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法澳联合声明插手台海问题 专家:会进一步加剧地区形势复杂性******
【环球时报驻法国、澳大利亚特派、特约记者 于超凡 达乔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赵霜 张晗】澳大利亚与法国“2+2”部长级会谈1月31日发表联合声明,表示两国将共同为乌克兰提供数千发155毫米口径炮弹。同时,联合声明提到法澳在印太地区的合作,并将台海问题列入其中。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法澳联合声明中涉中国表述的增加,是对美国盟友身份的再次宣示。在美国因素和乌克兰危机的影响下,法澳两国试图作为“印太地区的重要国家”在安全领域发挥影响,应该以促进区域合作、维护地区稳定为目标,硬扯上台海局势对两国及地区而言都是有害无益。
据路透社1月31日报道,正在法国访问的澳大利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马尔斯和外交部长黄英贤与法国国防部长勒科尔尼及外交部长科隆纳举行了“2+2”部长级会谈。除了重点探讨的法澳联合生产“数千发”155毫米炮弹,印太地区防务合作也是主要议题之一。澳大利亚国防部长马尔斯表示,“(法澳)双边关系正在升温”,期待两国国防军事伙伴关系更加深入,在印太地区进行更多的联合演习和军事合作。法国近年来一直谋求通过与地区国家合作来加强其在印太地区的军事存在。
澳大利亚《时代报》报道称,马尔斯提出法国是澳大利亚在太平洋地区最近的邻国之一,法国海外领地法属新喀里多尼亚和澳大利亚诺福克岛之间的距离不到700公里。他说:“法国是印太地区的自由民主国家,它拥有一个由全球规则秩序管理的全球愿景。”“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我们最亲密的邻国,法国确实处于澳大利亚与世界上任何国家之间关系的最顶端。”
不过,澳媒称,两国在国防合作上仍存在分歧。法国仍寄希望在澳大利亚从英美获得核潜艇前能够向澳出口常规动力潜艇。对此,马尔斯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在会后发布的联合声明中,双方在对乌军援、生态转型、军事合作等方面达成一致。除此之外,声明大篇幅谈到法澳在印太地区的合作,包括供应链安全、海上安全、气候变化等领域,以及重申支持东盟的中心地位和东盟主导的区域架构。此外,声明还在“印太地区”部分罕见地谈及台海问题,强调台海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呼吁在不使用武力或胁迫的情况下,通过对话和平解决两岸问题;重申共同反对单方面改变现状;承诺共同努力支持台湾有意义地参与“国家资格不是先决条件”的国际组织的工作;重申继续深化与台湾在经济、科学、贸易、技术和文化领域的关系。
此外,声明还写道:“部长们认识到,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粮食安全和减免最脆弱国家的债务等共同关心的全球问题上,与中国继续合作至关重要。”
华东师范大学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主任陈弘1月31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澳联合声明此次对中国相关问题的表述与以往相比有所增加,增加的内容与美西方营造的舆论相同,相当于按照美国的剧本宣示自己的立场。然而,澳大利亚虽然有它的利益关切或战略考虑,但不能有损于中国的核心利益。
陈弘说,美国在推出“印太战略”后,一直希望将欧洲的力量引入印太地区,作为该地区重要国家的澳大利亚起到了跳板作用。他举例说,马尔斯接下来要去美国,黄英贤也有其他欧洲行程,在这期间,除了乌克兰问题,另一重点就是将欧洲一些力量引入印太地区。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所所长崔洪建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从双边的角度来讲,法国和澳大利亚希望通过此次“2+2”部长级会谈进一步缓和受“奥库斯”影响的双边关系;从法国方面来说,则期望通过加强和澳大利亚的关系来推进它的“印太战略”。在该背景下,法澳联合声明谈到台湾问题,是要表示对台海局势的关注。在这一点上,法国和澳大利亚都受到美国、乌克兰危机的影响,两国认为,作为印太地区的重要国家,他们需要保持对该地区安全的影响力。
不过,崔洪建强调,法国以及一些推出了“印太战略”的国家要搞协调但不能拿所谓“台海紧张局势”当借口。在涉台问题上不负责任的表态不仅会给这些国家的对华关系造成干扰,还会进一步加剧地区形势的复杂性。(环球时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