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戏曲非遗传承人高级研修班开班******
本报讯 (记者李佳霖)近日,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下,由中国戏曲学院承办、中国戏曲学院继续教育部具体组织实施授课的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戏曲非遗传承人高级研修班开班。
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戏曲非遗传承人高级研修班,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中国戏曲学院紧扣北京“一城三带”建设主题,紧密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建设而精心设计与开展的年度重点工作。
本期研修班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所在永定河流域的市、县、区戏曲非遗传承人群中遴选学员参加学习。在该班学员中,既有国家级、省市级专业院团的优秀演员,也有全国主要戏曲院校的骨干教师;既有市区级非遗传承人,更有来自基层具有较好戏曲表演能力的非遗传承骨干。这些学员来自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是从培育“戏曲非遗传承人”到“戏曲非遗传承人群”工作理念进步的最好体现,更是戏曲非遗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社会文化建设的突出体现。
本期研修班打造高端、规范、多元、创新的课程组合,分为线上、线下两个阶段完成教学。在为期一个月的授课时间里,研修班邀请全国40位专家学者为该班学员授课,授课总课时达192节,形成“课程+讲座”“理论+实践”“素养+技能”的课程体系,尤其“非遗领域管理名家讲座”“京昆戏曲非遗名家讲座”“多剧种戏曲非遗名家讲座”的安排,帮助学员开阔视野、启智立志。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