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发现更多合作机遇,新中关系历久弥新******
(中国这十年·他论)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发现更多合作机遇,新中关系历久弥新
中新社北京9月1日电 题: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发现更多合作机遇,新中关系历久弥新
中新社记者 肖欣
“2022年是新西兰和中国建交50周年,我们庆祝两国为推动建立积极广泛的双边关系所取得的成就。新中关系历久弥新。”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发现了更多机遇,可以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合作”。
“过去10年间,双边贸易增长3倍多,尽管面临新冠疫情的挑战,去年的贸易额依然达到370亿新西兰元。”傅恩莱举例说。
她强调,一直以来,新西兰都坚定地倡导自由贸易,并通过区域组织和国际组织来支持自由贸易的发展。“在世贸组织(WTO)这一具有预见性的架构之下,通过双边的自由贸易协定,与中国这样重要的、富有影响力的国家开展贸易,新西兰对这样的机遇表示欢迎。”
资料图为新西兰城市景观。 中新社发 新西兰驻华大使馆 供图事实上,在过去几十年间,新西兰与中国共同抓住了“以强大的双边经贸为两国繁荣作出贡献”的机遇。新西兰在发展同中国的关系中开创多个“第一”:第一个同中国结束“入世”双边谈判,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第一个同中国启动双边自贸协定谈判并签署自贸协定……“中国是新西兰最大的贸易伙伴”,傅恩莱表示,“正如阿德恩总理所说,这是我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她指出,新西兰—中国双边自贸协定于2008年生效,在两国都取得巨大成功。自贸协定为两国之间更广泛的、互惠互利的经贸关系奠定基础。过去10年间,双边贸易增长3倍多,贸易状况相对平衡。
新中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于今年4月7日正式生效实施,再度为双边关系“添砖加瓦”。在傅恩莱看来,两国双边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的签署和生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新中经济关系”,“翻开了两国建交50周年的新篇章”。
资料图为新西兰自然风光。 中新社发 新西兰驻华大使馆 供图她指出,在原版自贸协定项下,98%的新西兰出口产品、100%的中国出口产品已经实现“零关税”,不过,在过去10年间,贸易迅速发展,出现一些新事物,在原版自贸协定达成之时,未能将这些新事物纳入其中。《升级议定书》除在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准入方面做出改进外,还通过简化手续、缩短时间、降低企业成本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两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在升级版协定项下,双方还承诺在新的领域展开合作,包括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竞争政策等。
“对新西兰来说,此次协定升级是我们为推动疫情后经济复苏而开展的系列工作的一部分。对于新西兰这样一个依赖贸易的小型经济体而言,与贸易架构和基于规则的国际体系相关的承诺非常重要,在新冠疫情导致全球多个经济体承压的大环境下尤为如此。”傅恩莱说。
据傅恩莱介绍,在双边自贸协定及其升级版框架下,两国建立自贸区联委会等正式机制,就持续改善双边贸易方式进行磋商,通过举行不同层级的正式对话,广泛探讨经贸问题。她期待着今年再次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也期待在疫情过后,两国经贸各界再次在线下会面。
傅恩莱同时指出,新西兰和中国在农业、气候变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也是两国关系的重要支柱。她特别提到两国科学协作保护候鸟的“趣事”说,“每年春季和秋季,斑尾塍鹬、红腹滨鹬等在两国之间迁徙的鸟类让我们相连。在这些鸟类南北迁徙的过程中,中国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觅食场所。我们在使馆的社交媒体账号中介绍候鸟的故事,以及两国如何共同努力保护这些勇敢的小鸟飞行家。”
资料图为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 中新社发 新西兰驻华大使馆 供图新西兰与中国在历史文化、社会制度上有着差异,对一些问题也持不同看法,如何实现求同存异,摸索出互惠共赢的相处之道?从外交官的专业角度,傅恩莱给出的答案是,“我们以建设性、专业性和常态化的方式解决问题。”她相信,“我们将继续寻求在共同利益领域进行合作,造福两国人民。尽管面临着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新西兰仍有大量机会在共同利益领域深化与中国的合作。”
从个人经历的角度,她更强调,“长久以来,两国关系的核心之处,便是人与人的交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傅恩莱刚刚大学毕业,依照新西兰大学毕业生海外体验的传统,她“很想去海外体验一番”,尤其是东方。“我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和语言充满好奇”,傅恩莱回忆说,“我曾在1985年到1986年间在古城西安授课,这段经历让我对中国有了一些了解,自此我对中国也越发感到好奇。我非常幸运地得到一项政府间奖学金,先是在北京语言学院学习汉语,之后又到北京大学继续深造汉语和法律。”
回顾留学经历和自此开启的与中国近40年的“缘分”,傅恩莱认为,“尽管语言和文化不尽相同,但交流让我们了解到彼此的共性,为我们从不同角度看世界提供绝佳的机会”,更重要的是,“收获了很多终身难忘的友谊”。
她告诉记者,“从19世纪有来自中国的先驱者到新西兰定居以来,在新西兰的华人群体已接近25万人,支撑着蒸蒸日上的人文交流。回望新中交往的历史,像路易·艾黎这样的故事时刻提醒着我们,两国外交关系的基石是什么?是人。我们有一句毛利谚语:这世界上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呢,是人,是人,还是人。”
“今天,我们铭记这些故事,延续他们的精神。”傅恩莱说。(完)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消费者如何维权?******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调查线上线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使用乱象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