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荷兰发现疯牛病病例 称不会危及食品安全******
中新网海牙2月2日电 荷兰当局2月1日通报发现一起疯牛病病例,同时称病牛未流入市场,不会危及食品安全。
当日荷兰农业、自然与食品质量大臣阿德玛致函荷兰议会二院(众议院),通报一头奶牛在农场死亡后送交实验室检测,结果发现患有疯牛病。
信函未透露农场名称和所在位置,仅称病牛未流入市场,“不会对食品安全构成危险”;1月30日检出疯牛病后当局立即封锁涉事农场,对病例展开调查。
这是2011年以来荷兰再次发现疯牛病病例。阿德玛在信函中称,1997年以来,荷兰共发现88例典型疯牛病病例,2011年的病例则是较为少见的非典型疯牛病病例。
疯牛病又称牛海绵状脑病,系一种危害牛中枢神经系统的疾病,牛主要通过食用含有或被朊病毒污染的饲料而感染;人一旦食用病牛的牛肉、牛脊髓等产品,可能感染致命脑病变异克雅氏症。
疯牛病现分典型和非典型两类,非典型疯牛病具有自发性,常见于年龄较大的奶牛;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统计,自1986年英国报告世界首例典型疯牛病病例,迄今全球共有26个国家和地区报告疯牛病病例。
另据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1996年至2015年,全球共计226人死于变异克雅氏症(人感染疯牛病确诊病例),其中荷兰计有三人死亡;由于变异克雅氏症极为凶险,疯牛病疫情长期都是各国开展牛产品国际贸易的首要关切。(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